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作业部署,莞城生态环境分局建议辖区内一切选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的公司进行一次活性炭替换作业,并获得的必定的成效。
莞城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陈茂叶带领执法人员对选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的公司进行查看。查看现场,我分局执法人员向企业解说活性炭吸附工艺有饱满性,时刻长了吸附废气的作用就不抱负,是形成废气超支的重要危险源,并建议公司进行一次活性炭替换作业。企业表明,会积极支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作业部署,并敏捷组织人员对活性炭进行替换。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莞城大街辖区内一切企业顺利完成活性炭替换作业,为大气污染防治打下坚实的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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