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上班期間吸走黃金300余克 运用職務之便牟利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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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上班期間吸走黃金300余克 运用職務之便牟利怎么處罰?

2024-11-22 案例展示

  上班期間,本應安身崗位做好本職作业,但是,某公司員工卻輕信别人“賺錢好方法”,运用職務之便,先后15次將吸金包投入公司金液池內,不合法侵佔黃金312.4652g。

  2021年3月,陳某入職某電路公司,任外表處理工序化金值機員。2022年10月,一生疏男人(身份不明)主動找到陳某,奉告其能够汲取公司金液池的金粉賺錢。由該男人供给吸金包,陳某运用吸金包從公司車間的金液池吸附黃金粉,並承諾每包1萬余元好處費,二人約定在某超市門易。

  2022年10月8日至21日,陳某為獲取不合法利益,先后15次將吸金包放入金液池裡吸附金粉,並將吸附好金粉的吸金包帶回其租住的出租房內進行躲藏。

  2022年10月23日,經公安機關依法搜寻,共計查獲其用於竊取金粉的吸金包55包。經鑒定,陳某用於吸附金液的3包黃色吸金包內含有黃金312.4652克,根據當時國內黃金行情,確定涉案價值122236.39元。

  信豐縣公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运用職務便当,將本單位財物不合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被告人陳某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过,構成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罰。

  法官提示,廉潔從業是每個勞動者的根本從業規范,运用職務便当侵佔公司、企業財產,中飽私囊,將導致企業資產丢失,損害企業生態,制約企業健康發展,所以從業人員無論是否遭到監督,當面對金錢誘惑時,都應堅守職業准則,遵循職業品德,杜絕僥幸心思,切莫以身試法觸碰法令“高壓線”。

  公司、企業或许其他單位的作业人員,运用職務上的便当,將本單位財物不合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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